真是“令人窒息”的操作。
5月21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的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這兩名保薦代表人受中金公司指派,在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控科技)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項目中擔任具體負責人。
上交所表示,經查明,2019年4月28日,在向上交所報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問詢回復》)及同步報送的更新版招股說明書中,萬久清、莫鵬作為保薦工作具體負責人,擅自多處修改了招股說明書中有關經營數據、業務與技術、管理層分析等信息披露數據和內容,并由此同步多處修改了上交所問詢問題中引述的招股說明書相關內容。
兩保代被通報批評
據上交所介紹,上述修改未按要求采用楷體加粗格式標明并向其報告,也未按照保薦業務執業規范和中金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報送公司內核部門審核把關。違規行為發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能認識到行為的錯誤,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記者查閱交控科技審核問詢回復函發現,2017年,按照公開招標的城市軌道交通正線線路信號系統總包項目統計,當年共招標線路實際為29條,但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被誤統計為30條。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核心技術貢獻收入包括了信號系統總承包業務中的核心技術貢獻收入、維保業務收入和零星銷售業務收入,經慎重考慮,發行人明確了核心技術貢獻收入范圍僅為信號系統總承包業務中的核心技術貢獻收入,因此核心技術貢獻收入金額和占比發生一定變化。此外,涉及到修改的還包括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前五名客戶中未將同一控制下的客戶進行合并計算,經復核,報告期內前五名客戶的收入、占比等有所修正;分包商采購模式金額統計口徑有誤;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金額及同一控制的供應商合并范圍有誤等。
上交所在紀律處分決定書中指出,按照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意見,對其予以通報批評。該紀律處分決定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質量評價和誠信檔案。
中金:要引以為戒
有資深保代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類似的情況在以往也確有發生,但在目前監管機構一再強調壓嚴壓實中介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薦代表人,在工作方式上也應有所調整。“科創板強調的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上交所的審核問詢和回復全程網上留痕,目的就是為了通過一輪或多輪問詢,幫助投資者理解公司,所以審核問詢是重中之重,無論是監管機構還是普通投資者都會重點看。”
上交所方面也表示,上述違規行為發生,同時也說明中金公司作為保薦機構,在保薦代表人業務管理、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就此,上交所已對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創板相關發行上市申請項目中,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監督管理。
針對上交所提出的問題,中金公司則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對于)監管部門對于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的紀律處分和行政監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視,要求員工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并將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的管控和培訓,提升保薦代表人執業水平、確保保薦工作質量。